怎么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来源: 知产百科
2020-05-06 1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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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只能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例如:“佛山陶瓷”的注册人是“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绍兴黄酒”的注册人是“绍兴市黄酒协会”。因此,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是用于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出自某原产地或者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比申请注册普通商标的程序和手续复杂,申请人除提交普通商标申请注册的手续外,还需要提交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具体包括:

1、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宗旨;

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哲宁商标的条件;

4、使用该哲宁商标的手续;

5、使用该哲宁商标的权利、义务;

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另外,还必须附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地理标志所标示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指定注册的商品的特定品质具有监督能力,及其商品生产地域范围的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申请人所具有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证明商标一经注册,凡符合该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均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如果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该商标注册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