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那么,一个商标可以注册几个类别?
目前,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换言之,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确定需要注册几个类别。
一般来说,应根据最核心的业务范围进行商标注册。其次,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开展的业务进行注册。最后,对于一些广告宣传投入量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的企业来说,在同类或不同类产品上广泛注册防御商标,不仅可以防范不法商家“傍铭牌”、抢注商标的行为,还可在企业未成为驰名商标,不能受到跨类别保护的时候,成为很实用的一项商标保护措施。
总的来说,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性质、品牌知名度、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及规模来进行选择,有需求且资金充足,全类注册是对商标万无一失的保护策略,公司规模尚小也不属于餐饮、快消、互联网科技等行业,先做部分类别注册也是很好的规划。
另外,从2014年5月开始,《商标法》正式开始实行新的商标实施条例,采取“一标多类”的注册商标制度,即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一份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多个类别注册同一个商标,不需要重复进行多次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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