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专利申请中的驳回决定

来源: 知产百科
2020-09-14 2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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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收到《驳回决定》,无论专利申请之前是在初步审查、还是实质审查阶段,都转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在收到专利局做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且须一并递交针对《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意见及克服《驳回决定》指出缺陷的相关文件,并支付复审费用。

专利申请驳回决定

另外,如果复审请求存在缺陷,通常会导致如下几种处分决定:

一提出复审请求不是针对专利局做出的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一在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一复审请求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15日)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陷阱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因复审请求不予受理、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而导致专利申请人无法在《驳回决定》指定的3个月答复期限内再次提出复审请求,或专利申请人由于正当理由未在《驳回决定》指定的3个月期限内提出复审请求而需要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时,需要在《驳回决定》要求的答复期限日起2个月内,也就是《驳回决定》发文日加3个月后,再加2个月对应的日期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主动提出恢复请求,并同时补齐所有文件,包括复审请求、相应的复审意见或理由以及相关费用。在此情况下所述费用包括复审费和恢复费。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恢复请求,要求在期限内补齐所有所缺文件及费用,缺一不可。如果缺任何一项,甚至任何一项有缺陷,都将导致恢复请求视为未提出,从而丧失最后恢复权利的机会。

拓展阅读

1、有没有什么措施可以缩短专利申请授权时间?

2、办理专利权恢复请求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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